南海网3月6日消息(记者 林文泉)近年来,众多群众在自家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,用上了绿色清洁能源,但建设过程并非无序,要遵守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不然将面临被拆除。近日,万宁法院审理一起自建房违规建光伏发电设施的行政诉讼案件,法院支持执法部门下单的《拆除决定》。
2018年11月12日,李某取得规划许可证,在琼海市博鳌镇建了一栋楼房,规划审批层数为七层。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,李某未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,将涉案楼房第七层的设备层(楼梯间及电梯机房)围合使用,在该设备层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光伏发电设备项目,并四周围合形成第八层阳光房。
近期,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李某上述行为违反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并依法作出《拆除决定》,责令李某自行拆除增建部分。李某认为,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行为是响应国家号召,并不违法,遂向琼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琼海市政府作出《复议决定》,维持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《拆除决定》。星空体育登录李某不服,遂向万宁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撤销案涉拆除决定和复议决定。
万宁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李某利用案涉楼房楼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,只需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即可,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、星空体育登录设备标准、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,李某未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擅自增建光伏发电项目,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,属于违法建设。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所做《拆除决定》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。
万宁法院介绍,居民在依附自有建筑物架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时,无需办理规划许可等手续,但仍应严格按照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,否则将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而行政机关在依法管理新能源项目的过程中,也应兼顾多元价值取向,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。